咸阳城的一天永远是在喧闹中开启的,天边刚露出一缕鱼肚白,各个府上的门房就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,睡眼惺忪地打开府门,招呼着在街道上四处吆喝的妇人来倒夜香。
街道两边的商家也在此起彼伏的鸡鸣声中打开店门,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,为一整天的生意做准备。有起的更早的人,此时已经在摊位上和小贩讨价还价,最后以低于原价一钱的价格心满意足地拿走了两颗白菜。
清晨的咸阳城,喧嚣而和谐。
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,对于这个观点,唐霄相当赞同。谁会想到原本在家中能睡到日上三竿的人,居然会早早地爬起来绕着街道跑起了步。都怪那该死的训练计划,短短一个月就将自己完美无缺的生活作息全部打乱了。
唐霄觉得自己在新兵营被蒙恬摧残久了,很有可能产生了受虐倾向,跑起步来还非要跑完十里路,没跑完就老觉得心里有口气堵得慌,十分不痛快,直到绕着街道跑了三个大圈才停了下来。
回到家中的时候,厨子已经将早餐做好端到圆桌上,熊大熊二是两只小懒虫,到现在还在睡觉。福伯、蒙管家和白家父子已经就座,灵儿在帮他们盛粥,看到唐霄进门,灵儿正准备多盛一碗,却被他制止,示意众人先吃。
跑步出了一身的汗,被汗水浸湿的衣服穿在身上黏糊糊的很难受,再加上已经进入八月份,天气早就开始转凉,如果不洗个澡换一身干燥衣裳,很有可能就会感染风寒。
洗完澡打开门窗,阳光迎面照了过来,虽然还不是那么温暖,却让唐霄心情大好,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摇头晃脑地朝着大堂走去。
坐到主座上,其他人基本都吃的差不多了,一人捧着一杯清茶在话家常。像这种下人和主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,还让主人吃剩菜剩饭的场景,在大秦无论那个地方都不可能出现,也就唐霄没有那么多讲究,因为他根本没有把这些人当成下人,而是家人和朋友。
灵儿盛了碗粥放在唐霄面前,又拿过一个鸡蛋在桌边轻轻磕了两下,剥完壳之后送到他手边的盘子里。
粥是大秦最常喝的小麦粥,用粳米和小麦熬成的,厨子煮的不稠不稀,喝起来刚刚好。而且也不知道是李四还是灵儿教的,煮粥的时候还知道加点菜籽油,很提食欲。
唐霄早上吃的不多,一碗粥,一个鸡蛋,再加一根油条就够了。吃完饭抹抹嘴,就见到自家胖厨子拖着一大袋东西从偏门慢吞吞地挪进来。
今天甲什的另外九个人都要到府上来,唐霄昨晚就跟胖厨子说了,拿出自己最好的手艺,让那群孤陋寡闻的家伙开开眼,让他们明白谁家的伙食才是整个咸阳城最好吃的。
胖厨子接过唐霄赏的一片金叶子,笑得合不拢嘴,承诺一定把自己最拿手的菜肴全部做出来,保证让客人吃完之后回味无穷,恨不得连舌头都咬掉。
吃完早饭,刚收拾完毕,就有客人上门,第一位来的是王离,个子不高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,看起来有些滑稽,不过撑马鞍下马的姿势却相当潇洒。
王离说明来意,把缰绳和礼物递给门房,自己踏进府里,一眼就看到坐在院子里喝着茶水的唐霄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看到自己面前的阳光被遮住,唐霄抬头看了下,见是王离,忍不住问道:“你怎么来得这么早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