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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:顶级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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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收入百分之十,这个就不用说了,团队收入40%,这个说实话,有些凶残。

杜咏思的合同是团队收入30%,不过崔原和郑文哲讲过,如果他签了这份合同,那杜咏思的团队收入就会降到25%,但不要误会,她的收入可完全没有下降。

现在随着郑文哲的名声火爆,NZG,俨然已经有了一些要往超一线女团前进的意思了。

原本她们的报价是100万商演一次,现在,光是现在就已经涨到200万了,如果《爱你》的成绩不错,或者是综艺火爆,那NZG整团的报价很有可能会达到300万,500万,800万!

以500万为例,20%是公司收入那就是100万,25%是杜咏思收入125万,40%是郑文哲收入200万,还有75万,就是剩下的十个人的收入,每人也有7万5000。

当然,天云公司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,一个收入二百万,一个收入七万五,这换成是谁也不可能同意的,到时候肯定还会再平衡一下。

不过再怎么平衡,郑文哲拿的份额也不会低于百分之二十,也就是一百万他至少可以拿二十万,更何况现在一百万就已经是过去的价格了。

当然,郑文哲也有自己要尽的义务,比如说他写的歌曲,NZG使用的话是无偿的,也就是说他不会占有作词作曲的分成,他只享受团队分成。

同时他的歌,如果NZG用不了的话,那公司有优先购买权,就是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,只要公司明确的表态不要这首歌,他才可以卖给别人。

以卓兰那张专辑现在的火爆程度来看,郑文哲如果再写歌,价格至少翻三倍以上。

按着卓兰的话讲,现在如果郑文哲卖给她听海的话,那就是四十万现金加歌曲10%分成,直接花钱买断,得要300万,300万一首歌,好吧,郑文哲以后确实是不会缺钱了。

唯一的问题是,天云公司要签的合同年限有些高,十年,这个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。

“哥,你这是……”看着手中的合同,郑文雅看向了郑文哲。

“这是你的合同,你自己决定签不签。”看着郑文雅看向自己的目光,郑文哲笑了一下。

“不,这不是我的合同,这是你的合同,现在的这一切,都是你一手建立起来的,我,我不能这么做……”看着面前的合同,郑文雅咬了咬嘴唇,认真的说道。

虽然她知道,这可能是娱乐圈最好的合同了,光凭着她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,如果她签了这份合约,只要自己不是太笨,那这十年过后,她就可以衣食无忧了。

但是她不能,因为这是郑文哲的,如果自己签了,那自己和小偷有什么区别?

“呵呵,你想多了,让你签,你就签,你哥我对娱乐圈没有什么兴趣……”看着郑文雅那纠结的样子,郑文哲不禁失声笑了一下,自己的这个妹妹,看起来还是挺有良心的啊,没白瞎自己这么费力的帮她,不过可惜的是,他真心不太适合娱乐圈这潭浑水,他感兴趣的就只有杜咏思、艾茵、任雪、时静娴等等,哦,现在勉强还可以加一个卓兰吧。

“可是……”看着郑文哲这么坚决的样子,郑文雅不禁有些无奈的抬起了头。

“没有什么好可是的,你可是我妹妹,如果不是一个天后,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?老变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,没有,那就签了吧。”拍了一下她的脑袋,郑文哲笑着说了一句,听到郑文哲这斩钉截铁的话,郑文雅也把头低了下来,她,绝对不会让郑文哲失望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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